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2024-02-08 15:02:56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龙子琳 |          浏览量:32458

各位父老乡亲:

您好!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重于泰山。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联合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现请您和我们一起,对孩子开展防性侵教育,切实尽到保护义务、加强安全防范。

一、隐私保护请记牢、安全监护要注意

请教育孩子认识和保护自己的隐私部位,维护身体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告诉孩子以下情形都属于性侵害:1.引诱、胁迫你发生性行为;2.故意触摸你的隐私部位;3.指使你去触碰他的或别人的隐私部位;4.让你看裸体及裸体照片、视频,甚至要拍摄你的裸体;5.当面讲让你感到尴尬或不舒服的关于性的言论等。

性侵犯罪多为机会犯罪,防范的关键是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家长应当尽到安全监护义务,尽量不让孩子单独外出、单独留在家中、到不熟悉的家庭留宿或出入成人娱乐场所,如无条件保持紧密看护,也应当不断提醒孩子注意安全、汇报行踪,规避风险。

父母要及时关注孩子的日常行为、情绪有无反常。发现这些情况要及时和孩子进行沟通,但需注意措辞语气,以免孩子出现应激抵触情绪。如发现孩子已经遭受性侵害,不要羞于启齿,要及时寻求警方、检方的帮助;尽快带孩子去医院进行检查,同时请专业人士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帮助孩子回到正常生活。

二、熟人作案需警惕、网络交友有陷阱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常发生在熟人之间,家长需仔细观察、甄别您和孩子身边的朋友、邻居、同事等有无性侵危险,提升防范意识。

青春期的孩子容易沉迷网上交友配对、线下见面约会,但网络交友引发的性侵案件占熟人作案案件的一半以上。请告知孩子网络交友的危险性,切勿随意曝光自己的照片、身份信息,切勿轻易与网友见面,更不能跟随网友及陌生人到住处、宾馆、KTV、酒吧、私家车等场所。

三、危机意识应树立、遭遇性侵要冷静

请告知孩子,遇到危险要牢记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能逃则逃,不能逃也要“智斗”。在人多的公共场合,可大声呼救或严厉呵斥,吸引路人、震慑坏人;在人少的场合,则要避免刺激坏人对自己采取更过激的行动,可想办法诱导坏人带自己去“安全区域”,如超市、餐厅等人多的场合,伺机求救脱身。

四、法律雷网莫触碰、性侵犯罪必严惩

我国刑法规定,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无论对方是否同意,无论是否使用强制手段,都应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恶劣或被害人数较多或有其他加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都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恶劣或被害人数较多或有其他加重情节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事前的防范永远比事后的懊悔来得更有意义,正确的处理往往能将伤害降到最低。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们构筑预防性侵的防火墙,守护我们的孩子健康平安成长!

炎陵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

责编:龙子琳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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