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秋冬季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将有关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入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人员、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在入境点集中隔离14天返(来)炎后,再居家健康监测、跟踪管理7天,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境非四类人员在入境点集中隔离7天(2次核酸检测),返(来)炎后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再居家隔离7天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集中隔离7天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然后继续居家健康监测、跟踪管理7天。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炎人员持有抵炎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绿码”的,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但禁止出入学校、工厂、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相对封闭场所。无法提供抵炎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单位和社区(村)要加强对其健康管理,督促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及其他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医。
三、进入医疗机构内的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扫健康码、佩戴口罩;严格按照预检分诊分流,体温超过37.3℃的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发热门诊病人、新入院的住院病人、住院陪护人员以及医务人员必须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五、各医疗机构住院病区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实施24小时封闭管理。严格禁止探视住院患者,严格控制住院陪护人员数量,实施“一患一陪护”制度,对陪护人员实行健康监测,护工“定人定岗”,严格管理和健康监测。严禁住院患者、陪护人员串房、聚集聊天。禁止快递、外卖人员进入病区。对不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六、各乡镇、村(社区)、单位(企业)要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职责,切实落实“一米线”“亮码”、测体温、登记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对不方便使用健康码的老年人、儿童,必需出入相关公共场所时,由陪同的家属代为注册后出示或者出示纸质静态健康码。
七、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防护,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要养成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炎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责编:唐阳鑫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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