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炎陵县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工作的通知
2022-11-25 17:26:58          来源:炎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编辑:邹越 |          浏览量:21911

为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以及《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株疫防指发〔2022〕4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及炎陵实际,现将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核酸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设置

1.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体育中心前坪、原东区农贸市场、步行街靠文化路口。

2.城区红黄码采样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3.园区便民核酸采样点:高新区管委会前坪。

4.采样时间:

(1)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8:00-11:00,14:30-17:00;

(2)城区红黄码采样点:县人民医院24小时采样,县中医医院8:00-12:00,14:30-17:30在门诊采样窗口采样,其余时间在急诊科采样;

(3)园区便民核酸采样点:8:00-11:00。

5.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采样点院感工作。

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

1.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前往城区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

2.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执行。

三、工作安排

县核酸检测工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协调、统一调度,本次调整通知事项于11月26日起执行,后期如有其他调整,另行通告。

附件:

1、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docx

2、炎陵县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docx

炎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责编:邹越

来源:炎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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