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5号令
2020-02-04 11:20:41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唐鸿冰 |          浏览量:10796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流动和近距离接触,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要求特发布如下工作调度:

一、暂时关闭全县所有理发业、美容业、足浴业、汗蒸业、按摩养生休闲业。

二、请各相关从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认真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市民须主动配合。

三、本禁令自2020年2月4日起执行,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举报电话:0731-26222534。

炎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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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鸿冰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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