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08-08 10:10:58          来源:炎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 编辑:邹越 |          浏览量:7812

 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年第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结合炎陵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控在炎人员离开炎陵。所有在炎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炎陵,确有要事需离开炎陵,须经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批准,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各公共交通站场和公路出口的查验管控。
二、严格室内公共场所出入管理。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车站、政务大厅、健身房、快递物流等室内公共场所,要严格做好消杀工作,严格查验“双码”、核酸检测结果、测量体温,全面落实佩戴口罩、限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住宿餐饮消费均须登记身份信息。公共场所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每日落实常态化防护措施。已暂时关闭的活动场所和禁止的活动不得自行恢复。
三、严格各村(社区)、小区和企事业单位防控管理。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各村(社区)、小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联防联控,实行更加严格的出入管理,扎紧扎牢各个“口袋”,杜绝人员无序流动。对县外(返)炎人员,即时进行核酸检测,并按途经地区的防控级别实行分类管控。
四、严格医疗机构、药店防控管理。全县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最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开展核酸检测,严防院感发生。暂停全县所有门诊部(不含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诊疗活动。药店出售治疗咳嗽发烧类药物,必须即时登记并报告。
五、严格落实全员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县居民要自觉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的防控措施,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要做好个人防护。近期不串门,不聚众打牌,非必要不外出。如有感冒发烧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六、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对必须召开的重要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模,强化防控措施。暂时停止举办宴席等聚餐活动,避免居民扎堆聚集。
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防控责任。对不认真履职尽责、造成防控工作被动的公职人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等破坏防控大局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炎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4日

责编:邹越

来源:炎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炎陵新闻
头条
我要报料

  下载APP